第13章 【没有搜查令有没有搜查令的查法】(2 / 4)
陈彬眯起眼睛:“那你慌什么?”
祁大春在一旁恰到好处地打着配合,语气凶狠:
“我瞧着你就可疑!鬼鬼祟祟的!阿彬,我看他八成是王全力的同伙!别跟他废话,直接带回去审了再说!”
陈彬也不做声,就这么冷冷看着蒋田均。
语气冰冷道:
“说吧,看见警察跑什么,是不是犯事了?还是说,你真想像我同事说的,大庭广众之下把你抓了回局里审。”
“别!别抓我!我说!我说!”
蒋田均的心理防线在巨大的压力下瞬间崩溃,脸色煞白,冷汗直流,
“我……我确实看到了一点东西……但……但我怕惹麻烦啊警官!”
陈彬见火候已到,适时收起凌厉,对祁大春使了个“稍安勿躁”的眼色,装起了白脸,转而用相对平和的语气对蒋田均说:
“这里人多眼杂。跟我们回局里,把事情原原本本说清楚。线索有价值,算你立功。但若隐瞒……”
“能不能……别去公安局?”蒋田均几乎在哀求,“这要是被人看见我跟着警察走,我这名声就完了!随便找个地方说行不行?”
“那就去你家。”陈彬顺势提议。
谁知蒋田均一听,反应比去公安局还激烈:“别!那还是去公安局吧!去公安局!”
这反常的抗拒立刻触动了陈彬敏锐的神经。“你家里是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
他目光如炬,紧紧盯着蒋田均。
蒋田均被看得发毛,慌忙摆手:
“没有!绝对没有!去哪都行,听您安排!”
他这欲盖弥彰的样子,反而更显可疑。
“好,那就去你家。”陈彬当机立断。
他先让袁杰和祁大春看住蒋田均,自己则快步跑到正在指挥外围警戒的副大队长刘洋身边。
“刘哥,紧急事!”陈彬语速飞快,“立刻联系洪城警方,协查一个叫田博阳的人,根据王全力家找到的信封上的地址,把他的户籍资料、特别是现在的职业和社会关系,尽快调过来!”
刘洋一愣:“田博阳?这人是谁?有重大嫌疑?”
陈彬眼神凝重:“如果我没记错,这个人,很可能就是前法黄县医院那起医疗事故,死者程小絮的主治医师的儿子!”
刘洋脸色骤变,立刻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和可能的关联性。
一件事是巧合,但当王全力、失踪的卢益、死亡的卞初珍、卢益益,甚至可能牵扯到几年前的旧案死者程小絮,这些点都被【艾滋病】或其亲属这条线串联起来时,这就绝不再是巧合了!
“明白!我马上联系!”刘洋立刻转身去安排。
交代完这至关重要的一步,陈彬回到单元门口,对袁杰和祁大春示意:
“带上他,上楼,去他家!”
袁杰和祁大春一左一右“陪”着面如死灰、腿脚更显不便的蒋田均,再次走进了单元楼,进入了位于顶楼的房间。
警察并非可以随意进入公民住宅,更遑论进行搜查,这需要严格的法律程序,核心就是搜查令。
但正如陈彬在前世刑侦总队积累的经验,在应对紧急情况或重大嫌疑时,存在一种迂回策略。
比如扫黄行动,有时不会直接说查处y,pc,而是以【接到报警,称该场所内有持续凄厉惨叫,怀疑发生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案件】为由先行进入。
原本进去,是为了拯救公民的性命,结果没想到他们是在这里干些臭不要脸的事情。
若有群众报警公民住所正在发生危害公众安全或者人身安全的案件,或者违法存放危险物品,可以在没有搜查令的前提下直接进入屋内进行搜索。
所以,有些地方看似是在扫黄,实际上可能是在处理一些大案要案。
此刻的情况亦有相似之处。
蒋田均行为鬼祟,对警察上门极度抗拒,且其本身是可能与重大案件有关联的知情人。
结合他跛脚的伤势、以及他坚决反对警察进入其家的异常反应,完全有理由推测其住所内可能存在危害其自身或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
陈彬率先在客厅的旧沙发上落座,蒋田均坐在他对面,双手紧张地搓着膝盖,噤若寒蝉。袁杰和祁大春则无需多言,立刻在屋内展开了搜查。
原本以为需要一番仔细搜寻才能有所发现,没想到袁杰刚进入卧室,打开床头柜抽屉,便发出一声低呼:
“阿彬哥!你快过来看!”
陈彬闻声起身,快步走进卧室。
只见袁杰戴着手套,正用指尖捏着一条鲜红色的蕾丝女士内衣,脸上满是嫌恶。
不是他不想拿别的,而是抽屉里其他的女性内衣上,大多沾染着不明污渍,唯有这条还算干净些。
“妈的,臭不要脸的,家里藏这么多女士内衣干什么?!”袁杰将内衣提起,对着客厅方向厉声质问。
陈彬走到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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